項目名稱 | 國立臺中科技大學專業實習課程開設型態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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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立日期 | 107/10/16 |
內容 |
(一)暑期課程:於暑期開設二學分以上之校外實習課程,應在同一機構連續實習八週,並以不得低於三百二十小時為原則(包括定期返校之座談會或研習活動等)。 |
附件 |
國立臺中科技大學專業實習課程開設要點(教務處課務組106.12.13修正)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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